本月起,《廣州市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前日,廣州市城管委召開通氣會,對該條例進行瞭解答說明。根據條例,廣州一些傳統飲食習慣,如游艇上賣艇仔粥,可能受到條例影響。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市區主要水域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範圍內經營餐飲業,具體範圍由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向社會公佈。在前款規定範圍以外的水域經營餐飲業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廢棄物排入水體。
  老廣對艇仔粥的愛,想必諸君都不陌生。過去人們認為艇仔粥必須在艇上吃,並以新鮮河蝦或魚片作配料,再以河水煮成粥水才有風味,可謂無艇則無食,無河水則無味。儘管如今受生態條件所限,水質普遍惡化,艇仔粥大多已不地道,但仍可在水面樂享美味,好歹也算對傳統留個念想。豈料此番光景也要成追憶,因為從《條例》出台的架勢看,很多吃粥人和煮粥人要上岸了。
  再加之上個月廣州市政府發佈通告,稱越秀區全區、荔灣區部分區域、天河區珠江新城、番禺區大學城先行開展為期6個月的“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試點,即不再允許市場銷售活雞,而是改賣冰鮮雞,可嘆一貫講究吃的老廣們,眼看著就要接連兩次面對生活習慣之變。當然,這些做法乍看都不無道理。艇仔粥受限,為的是水域市容環境衛生;改賣冰鮮雞,則是受H 7N 9流感疫情影響……
  然而,細探《條例》不得不說,很多限令無非老調重彈。如城管委負責人指出,在河道湖泊堤防間的水域、沙洲、灘地、行洪區、堤防本身和護堤地、河涌管理藍線劃定範圍等處經營的,將可能觸犯《條例》。而事實上即便無此條例,這些做法比照早先出台的河道堤防管理規定,也不合乎要求。就拿行洪區來說,在此走一遭尚存人身安全,遑論支起桌子靜靜品嘗美食?
  再如條例規定,在相關水域經營餐飲業,不得將廢棄物排入水體,則更貽笑大方。難道過去不是這樣要求嗎?別說吃艇仔粥,顧客吃什麼恐怕也不願看到食物殘液直接被註入水中。由此可見,A條例也好,B規定也罷,總有很多交叉重疊,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們均未被嚴格執行。這並非感慨艇仔粥從此有夾縫中生存之機,而是想說,一個並不完善、變動隨意的營商環境,對保護這種傳統行當實有百害而無一利。
  明眼人都看出來了,《條例》本意不在打擊艇仔粥,賣家生意倘若受限,不過是條例的衍生效應。記者追問城管委有點未雨綢繆,賣家大可不必緊張,無論經營環境如何,木艇在禿妥叨墓討凶芤繁J晨桶踩也蛔鑫廴舅逯隆R蛭彌捶ú棵盼藁翱傷擔賈帳僑魏渦械綳舸嫻幕 � □柴辣  (原標題:[街談]條例老生常談,艇仔粥“躺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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